南京去年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2份 执行效果被纳入抚养权归属考量依据
面对父母就“孩子归谁”的激烈争夺,法院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执行效果纳入抚养权归属的考量依据,使这项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融入案件审执全过程……5月30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则关于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典型案例。记者获悉,2022年以来南京法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2份,开展指导1222次。
将家庭教育指导令效果纳入考量
(相关资料图)
印某与李某原是一对夫妻,双方离婚后,5岁的儿子由母亲李某抚养。2021年12月底,印某接走孩子探视后,拒绝送回,孩子因此中断学前教育。印某后以李某无稳定收入、将孩子留给年纪较大的外婆看管等为由,起诉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下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双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教育指导,并将当事人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效果作为确定抚养权的考量依据之一。这让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倡导内容获得了司法保障,打通了家庭教育指导“最后一公里”。
经案件审理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秦淮法院判决驳回印某的诉讼请求。印某不服提起上诉,后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申请撤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其撤诉。
法官经跟踪回访发现,印某已主动将孩子送回李某处,孩子现已恢复入园学习,因父母纠纷而受影响的身心健康均得以恢复。
去年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2份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南京两级法院积极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责任,联合妇联、公安、检察、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运行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已有10家基层法院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预计将于今年6月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站全域覆盖。全市法院去年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2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22次。
南京其他法院对于家庭教育指导也各有探索尝试,浦口区法院邀请专家顾问录制线上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并在线发布,高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的“对撤诉案件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荣获2022年度南京市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优秀典型案例。
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2年,南京中院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089件,同比上升8.25%。其中,审结涉少民事案件138件,涉少刑事案件47件,涉少行政案件1件,其他案件15件。全市基层法院少家条线共审结各类案件10573件,同比下降4.82%。其中,审结涉少民事案件650件,涉少刑事案件172件,涉少行政案件2件。
数据显示,南京全市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人数呈下降趋势。去年,全市法院依法对50名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助其重回社会。
南京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相关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22年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4件,同比下降4.29%。同时,严格落实最高院、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按要求判决相关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去年累计判决12人从业禁止。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9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3件。可见家事案件当事人对通过申请人保令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需求客观存在,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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