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新兴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 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相关资料图)

近日,魏都区司法局新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年5月,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许昌市八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魏文路交叉口右转时,与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魏文路由北向南的王某发生碰撞,致张某右小腿部出现轻微骨裂,身体多处出现软组织损伤,电动车严重受损,不能再正常使用,张某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两万元整,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多次协商未果。

张某找到魏都区司法局新兴司法所,希望解决这个烦心事。新兴司法所调解员接到申请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查看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及诉求,走访了当时的办案民警,厘清了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员认为王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过程中,纠纷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安抚好双方情绪,向双方耐心解释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并与双方进行了详细的核算,经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某向张某支付赔偿费用共计1.5万元。

至此,这起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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